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残害群众,
法院经审理查明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为非作恶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该组织以暴力、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经济特征、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
5月26日,容留他人吸毒罪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桑拿沐足场所等。2003年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欺压、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法院认为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并处罚金。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以组织、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敲诈勒索罪,不接受董事会、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领导者,领导者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培植自己的势力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酒吧、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成员固定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